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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条款

欢迎阅读北京第一选择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拥有的第一选择网站diyixuanze.com服务条款协议(下称“本协议”)。本协议是用户与本公司之间关于注册、登录、使用第一选择服务(下称“服务”)所订立的条款和条件(下称“条款”)。

1. 接受条款。
以任何方式注册、登录、使用第一选择即表示用户同意自己已经与本公司订立本协议,且用户将受本协议的条款约束。本公司可随时自行全权决定更改条款。如条款有任何变更,本公司将在第一选择网站上刊载公告。如用户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停止使用服务。经修订的条款一经在第一选择网站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在修改条款后,如果用户不接受修改后的条款,请立即停止使用第一选择,用户继续使用第一选择将被视为已接受了修改后的服务协议。当用户与本公司发生争议时,应以最新的服务协议为准。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除非经本公司授权高层管理人员签订书面协议,本协议不得另行作出修订。

2、知识产权声明。
第一选择是由本公司开发,第一选择的一切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与第一选择相关的所有信息内容,都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书面授权,用户不得为任何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的目的自行实施、利用、转让或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利用、转让上述知识产权,本公司保留追究上述未经许可行为的权利。用户不能对第一选择释放到任何计算机终端内存中的数据及第一选择运行过程中浏览器与服务器端的交互数据进行复制、更改、修改、挂接运行或创作任何衍生作品。本公司保留未明示授权的其他一切权利,用户使用其他权利时须另外取得本公司的书面同意。

3.谁可使用第一选择?
服务仅供能够根据相关法律订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约的个人或公司使用。因此,用户的年龄必须在十八周岁或以上,才可使用第一选择服务。如不符合本项条件,请勿使用。本公司可随时自行全权决定拒绝向任何人士提供服务。服务不会提供给被暂时或永久中止资格的第一选择会员。

4、变更
本公司保留对第一选择未来方向和服务功能作出改变的权利。本公司保留在任何时候通过为用户提供第一选择的替换、修改、升级版本的权利。第一选择新版本发布后,本公司不保证旧版本的继续可用。本公司保留向用户收取费用的权利。本公司保留暂时或永久地更改或停止部分或全部服务的权利。用户需自行承担此类风险。

5.1 注册义务。
如用户在第一选择注册,用户同意:(a)根据第一选择网站刊载的会员资料表格的要求,提供关于用户或贵公司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反映当前情况的资料; (b) 维持并及时更新会员资料,使其保持真实、准确、完整和反映当前情况。倘若用户提供任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能反映当前情况的资料,或本公司有合理理由怀疑该等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能反映当前情况,本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用户的注册身份及资料,并拒绝用户在目前或将来对服务(或其任何部份) 以任何形式使用。如用户代表一家公司或其他法律主体在本公司登记,则用户声明和保证,用户有权使该公司或其他法律主体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

5.2帐号、密码和保管。
(a)第一选择的帐号所有权归本公司,用户完成申请注册手续后,获得第一选择帐号的使用权。第一选择帐号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如果本公司发现使用者并非帐号初始注册人,本公司有权在未经通知的情况下回收该帐号而无需向该帐号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由此带来的包括并不限于用户资料和使用功能清空等,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本公司禁止用户私下有偿或无偿转让帐号,以免因帐号问题产生纠纷,用户应当自行承担因违反此要求而遭致的任何损失,同时本公司保留追究上述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b)用户须自行负责对帐号和密码保管,且须对帐号和密码下发生的所有活动承担责任。用户同意会安全谨慎地操作帐号和密码,如发现任何人未经授权使用帐号或密码,或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任何其他情况,用户会立即通知本公司,本公司不能也不会对因用户未能遵守本款规定而发生的任何损失或损毁负责;(c)用户第一选择帐号在丢失或遗忘密码后,可以凭初始注册资料及个人密码保护资料向本公司申请找回帐号,本公司的密码找回机制仅负责识别申诉单上所填资料与系统记录资料的正确性,而无法识别申诉人是否系真正帐号权使用人。对用户因被他人冒名申诉而致的任何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同意第一选择帐号及密码保管责任仅在于用户,本公司并不承诺第一选择帐号丢失或遗忘密码后用户一定能通过申诉找回。

5.3用户的资料和供买卖的物品。
用户的资料包括用户在注册、交流交易或列举物品过程中、在任何公开信息场合或通过任何电子邮件形式,向本公司或其他用户提供的任何资料,包括数据、文本、软件、音乐、声响、照片、图画、影像、词句或其他材料(本协议中“用户的资料”一词均含此义)。用户应对用户的资料负全部责任,而本公司仅作为用户在网上发布和刊登用户的资料的被动渠道。但是,倘若本公司认为用户的资料可能使本公司承担任何法律或道义上的责任,或可能使本公司 (全部或部分地) 失去本公司的互联网服务供应商或其他供应商的服务,或用户未在第一选择规定的期限内登录或再次登录,则本公司可自行全权决定对用户的资料采取本公司认为必要或适当的任何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删除该类资料。用户特此保证,用户对提交给本公司的用户的资料拥有全部权利,包括全部版权。用户确认,本公司没有责任去认定或决定用户提交给本公司的资料哪些是应当受到保护的,对享有服务的其他用户使用用户的资料,本公司也不必负责。

5.4 关于用户的资料的规则。
用户同意,用户的资料和用户供在第一选择上交流交易的任何物品(泛指一切可供依法交流交易的、有形的或无形的、以各种形态存在的某种具体的物品,或某种权利或利益,或某种票据或证券,或某种服务或行为(本协议中“物品”一词均含此义)。
a. 不会有欺诈成份,与售卖伪造或盗窃无涉;
b. 不会侵犯任何第三者对该物品享有的物权,或版权、专利、商标、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或隐私权、名誉权;
c. 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 (包括但不限于关于规范出口管理、贸易配额、保护消费者、不正当竞争或虚假广告的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
d. 不会含有诽谤(包括商业诽谤)、非法恐吓或非法骚扰的内容;
e. 不会含有淫秽、或包含任何儿童色情内容;
f. 不会含有蓄意毁坏、恶意干扰、秘密地截取或侵占任何系统、数据或个人资料的任何病毒、伪装破坏程序、电脑蠕虫、定时程序炸弹或其他电脑程序;
g. 不会直接或间接与下述各项货物或服务连接,或包含对下述各项货物或服务的描述:(i) 本协议项下禁止的货物或服务;或 (ii) 用户无权连接或包含的货物或服务。此外,用户同意不会:(h) 在与任何连锁信件、大量胡乱邮寄的电子邮件、滥发电子邮件或任何复制或多余的信息有关的方面使用服务;(i) 未经其他人士同意,利用服务收集其他人士的电子邮件地址及其他资料;或 (j) 利用服务制作虚假的电子邮件地址,或以其他形式试图在发送人的身份或信息的来源方面误导其他人士。

5.5 被禁止物品。
用户不得在第一选择公布或通过第一选择买卖:(a) 可能使本公司违反任何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的任何物品;或 (b) 本公司认为应禁止或不适合通过第一选择买卖的任何物品。

6. 用户授予本公司的许可使用权。
用户授予本公司独家的、全球通用的、永久的、免费的许可使用权利 (并有权在多个层面对该权利进行再授权),使本公司有权(全部或部份地) 使用、复制、修订、改写、发布、翻译、分发、执行和展示用户的资料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和/或以现在已知或日后开发的任何形式、媒体或技术,将用户的资料纳入其他作品内。

7.隐私。
尽管有第6条所规定的许可使用权,本公司将仅根据本公司的隐私声明使用用户的资料。本公司隐私声明的全部条款属于本协议的一部份,因此,用户必须仔细阅读。请注意,用户一旦自愿地在第一选择披露用户的资料,该等资料即可能被其他人士获取和使用。

8.交流交易程序。

8.1第一选择仅作为信息发布交流交易的的工具平台。
第一选择仅作为用户进行信息发布、交流交易的工具平台,本公司不能控制交流交易所涉及的商贸信息的真实性或准确性,不能控制物品的质量、安全或合法性,本公司不能也不会控制交流交易各方能否履行商贸义务。

8.2添加产品描述条目。
产品描述是由用户提供的在第一选择上展示的文字描述、图画和/或照片,可以是(a) 对用户拥有而用户希望出售的产品的描述;或 (b) 对用户正寻找的产品的描述。用户可在第一选择发布任一类产品描述,或两种类型同时发布,条件是,用户必须将该等产品描述归入正确的类目内。本公司不对产品描述的准确性或内容负责。

8.3处理交易争议。
本公司不会且不能牵涉进交流交易各方的交易当中。倘若用户与一名或一名以上用户,或与用户通过第一选择获取其服务的第三者服务供应商发生争议,用户免除本公司在因该等争议而引起的,或在任何方面与该等争议有关的不同种类和性质的任何 (实际和后果性的) 权利主张、要求和损害赔偿等方面的责任。

8.4 运用常识。
本公司不能亦不试图对其他用户通过服务提供的资料进行控制。就其本质而言,其他用户的资料,可能是令人反感的、有害的或不准确的,且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带有错误的标识说明或以欺诈方式加上标识说明。本公司希望用户在使用第一选择时,小心谨慎并运用常识。

9.交流交易系统。

9.1 不得操纵交流交易。
用户同意不利用帮助实现蒙蔽或欺骗意图的同伙(下属的客户或第三方),操纵与另一交流交易方所进行的商业谈判的结果。

9.2 系统完整性。
用户同意,用户不得使用任何装置、软件或例行程序干预或试图干预第一选择的正常运作或正在第一选择上进行的任何交流交易。用户不得采取对任何将不合理或不合比例的庞大负载加诸本公司网络结构的行动。

9.3 反馈。
用户不得采取任何可能损害信息反馈系统的完整性的行动,诸如:利用第二会员身份标识或第三者为用户本身留下正面反馈;利用第二会员身份标识或第三者为其他用户留下负面反馈 (反馈数据轰炸);或在用户未能履行交易范围以外的某些行动时,留下负面的反馈 (反馈恶意强加)。

9.4 不作商业性利用。
用户同意,用户不得对任何资料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本公司授权高层管理人员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复制在第一选择上展示的任何资料并用于商业用途。

9.5 依法经营。
用户同意,用户确保依法经营,不得利用第一选择提供的在线交流交易服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偷逃税等)。

10. 终止或访问限制。
用户同意,在本公司未向用户收费的情况下,本公司可自行全权决定以任何理由 (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认为用户已违反本协议的字面意义和精神,或用户以不符合本协议的字面意义和精神的方式行事,或用户在超过90天的时间内未以用户的帐号及密码登录第一选择) 终止用户的服务密码、帐户 (或其任何部份) 或用户对服务的使用,并删除和丢弃用户在使用服务中提交的用户的资料。用户同意,在本公司向用户收费的情况下,本公司应基于合理的怀疑且经电子邮件通知的情况下实施上述终止服务的行为。本公司同时可自行全权决定,在发出通知或不发出通知的情况下,随时停止提供服务或其任何部份。用户同意,根据本协议的任何规定终止用户使用服务之措施可在不发出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实施,并承认和同意,本公司可立即使用户的帐户无效,或撤销用户的帐户以及在用户的帐户内的所有相关资料和档案,和/或禁止用户进一步接入该等档案或服务。帐号终止后,本公司没有义务为用户保留原帐号中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信息,或转发任何未曾阅读或发送的信息给用户或第三方。此外,用户同意,本公司不会就终止用户接入服务而对用户或任何第三者承担任何责任。第12、13、14和22各条应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11. 违反规则会有什么后果?
在不限制其他补救措施的前提下,发生下述任一情况,本公司可立即发出警告,暂时中止、永久中止或终止用户的会员资格,删除用户的任何现有产品信息,以及用户在网站上展示的任何其他资料:(i) 用户违反本协议;(ii) 本公司无法核实或鉴定用户向本公司提供的任何资料;或 (iii) 本公司相信用户的行为可能会使用户、本公司用户或通过本公司或第一选择提供服务的第三者服务供应商发生任何法律责任。在不限制任何其他补救措施的前提下,倘若发现用户从事涉及第一选择的诈骗活动,本公司可暂停或终止用户的帐户。

12. 服务“按现状”提供。
本公司会尽一切努力使用户在使用第一选择的过程中得到乐趣。遗憾的是,本公司不能随时预见到任何技术上的问题或其他困难。该等困难可能会导致数据损失或其他服务中断。为此,用户明确理解和同意,用户使用服务的风险由用户自行承担。服务以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基础提供。本公司明确声明不作出任何种类的所有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关于适销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和无侵权行为等方面的保证。本公司对下述内容不作保证:(i)服务会符合用户的要求;(ii)服务不会中断,且适时、安全和不带任何错误;(iii) 通过使用服务而可能获取的结果将是准确或可信赖的;及 (iv) 用户通过服务而购买或获取的任何产品、服务、资料或其他材料的质量将符合用户的预期。通过使用服务而下载或以其他形式获取任何材料是由用户自行全权决定进行的,且与此有关的风险由用户自行承担,对于因用户下载任何该等材料而发生的用户的电脑系统的任何损毁或任何数据损失,用户将自行承担责任。用户从本公司或通过或从服务获取的任何口头或书面意见或资料,均不产生未在本协议内明确载明的任何保证。

13. 责任范围。
用户明确理解和同意,本公司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而发生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他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 (无论本公司是否已被告知该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i) 使用或未能使用服务;(ii) 因通过或从服务购买或获取任何货物、样品、数据、资料或服务,或通过或从服务接收任何信息或缔结任何交易所产生的获取替代货物和服务的费用;(iii) 未经批准接入或更改用户的传输资料或数据;(iv) 任何第三者对服务的声明或关于服务的行为;或 (v) 因任何原因而引起的与服务有关的任何其他事宜,包括疏忽。

14. 遵守法律。
使用第一选择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和规章,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并遵守本协议。对于用户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的使用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本公司有权视用户的行为性质,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中断使用许可、停止提供服务、限制使用、回收用户第一选择帐号、法律追究等措施。

15. 赔偿。
用户同意,因用户违反本协议或经在此提及而纳入本协议的其他文件,或因用户违反了法律或侵害了第三方的权利,而使第三方对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董事、职员、代理人提出索赔要求(包括司法费用和其他专业人士的费用),用户必须赔偿给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董事、职员、代理人,使其等免遭损失。

16. 无代理关系。
用户与本公司仅为独立订约人关系。本协议无意结成或创设任何代理、合伙、合营、雇用与被雇用或特许权授予与被授予关系。

17. 广告和金融服务。
用户与在服务上或通过服务物色的刊登广告人士通讯或进行业务往来或参与其推广活动,包括就相关货物或服务付款和交付相关货物或服务,以及与该等业务往来相关的任何其他条款、条件、保证或声明,仅限于在用户和该刊登广告人士之间发生。用户同意,对于因任何该等业务往来或因在服务上出现该等刊登广告人士而发生的任何种类的任何损失或损毁,本公司无需负责或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如打算通过服务创设或参与与任何公司、股票行情、投资或证券有关的任何服务,或通过服务收取或要求与任何公司、股票行情、投资或证券有关的任何新闻信息、警戒性信息或其他资料,敬请注意,本公司不会就通过服务传送的任何该等资料的准确性、有用性或可用性、可获利性负责或承担任何责任,且不会对根据该等资料而作出的任何交流交易或投资决策负责或承担任何责任。

18. 链接。
服务或第三者均可提供与其他万维网网站或资源的链接。由于本公司并不控制该等网站和资源,用户承认并同意,本公司并不对该等外在网站或资源的可用性负责,且不认可该等网站或资源上或可从该等网站或资源获取的任何内容、宣传、产品、服务或其他材料,也不对其等负责或承担任何责任。用户进一步承认和同意,对于任何因使用或信赖从此类网站或资源上获取的此类内容、宣传、产品、服务或其他材料而造成(或声称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本公司均不承担责任。

19. 通知。
除非另有明确规定,任何通知应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就本公司而言) 电子邮件地址为service@diyitui.com,或 (就用户而言) 发送到用户在登记过程中向本公司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或有关方指明的该等其他地址。在电子邮件发出二十四 (24) 小时后,通知应被视为已送达,除非发送人被告知相关电子邮件地址已作废。或者,本公司可通过邮资预付挂号邮件并要求回执的方式,将通知发到用户在登记过程中向本公司提供的地址。在该情况下,在付邮当日三 (3) 天后通知被视为已送达。

20. 不可抗力。
对于因本公司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罢工或骚乱、物质短缺或定量配给、暴动、战争行为、政府行为、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或严重伤亡事故等,致使本公司延迟或未能履约的,本公司不对用户承担任何责任。

21. 转让。
本公司转让本协议无需经用户同意。

22. 其他规定。
本协议取代用户和本公司先前就相同事项订立的任何书面或口头协议。本协议各方面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的管辖。倘若本协议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该项规定应被撤销,而其余规定应予执行。条款标题仅为方便参阅而设,并不以任何方式界定、限制、解释或描述该条款的范围或限度。本公司未就用户或其他人士的某项违约行为采取行动,并不表明本公司撤回就任何继后或类似的违约事件采取行动的权利。

23. 诉讼。
因本协议或本公司服务所引起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管辖法律。